宜昌生态农业欢迎您!

您当 前所在位置:主页 > 新闻资讯 >

宜昌发展特色农业 建设现代新农村(4)

2020-09-07

 
三、强化优惠扶持政策。把各级财政资金集中整合统筹使用,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提档升级,对重点扶持对象实行以奖代补。市、县两级要建立专项扶持基金,用于对示范主体在信贷贴息、生产保险、重大灾害、农社对接等方面的支持,整合各类农业项目和资金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点倾斜,优先安排。对各类经营主体因生产经营需要建造简易仓库、生产管理用房、晒场等农业生产配套设施的用地,在不改变土地的权属和用途、不建造永久性建筑物的前提下,应视为设施农业用地。国土部门要在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单列一定比例,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配套辅助设施建设。
 
农村金融服务如何改变?
 
一、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各商业银行应根据自身业务持点,从利率、期限、额度、流程、风险控制等方面入手,开发创设符合农业产业特点、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要按《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省农业厅关于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办行制度的意见》武银[2014]39号文件要求,认真落实主办行制度,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问题。同时,对实力强、资信好的要授予一定信贷额度,简优贷款手续,合理确定利率。
 
二、发展新型农村信用合作。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在管理民主、运行规范、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基础上培育发展农村合作金融,这为我们开展这项工作指明了方向。各地要选择一批产业基础牢、经营规模大、带动能力强、信用记录好的合作社,按照限于成员内部、用于产业发展、吸股不吸储、分红不分息、风险可掌控的原则,稳妥开展信用合作试点。
 
三、探索多种融资方式。要积极探索经营主体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房屋产权、宅基地使用权、大型农用设备等不动产抵押贷款的办法和措施;要推动创新农业信贷担保机制,组建政府出资为主、开展农业信贷担保业务的融资性担保机构,争取现有融资性担保机构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担保服务范围;要建立农业保险制度,推动规范农业保险服务,创新农业保险产品,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提升对农业经营主体的保障水平。
 
当问到农业对社会化服务的需求很大,宜昌市是怎么做的?
 
王兴於书记说:首先完善服务体系。积极推广宜都经验及作法,不断规范加强乡镇农业综合服务机构和队伍建设;支持乡村组织、新型经营主体和有一定实力的农技能人发展非公益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政府订购、定向委托、奖励补助、专业承包等方式,实现农机、植保、技术等服务的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提高专业服务能力;逐步形成以政府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导,农业科研院校、农业产业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广泛参与的新型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
 
二培育实用人才。为尽快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人才技术支撑问题,各级农业部门要与相关部门抓紧组织实施“现代农业人才计划”,今后重点抓好“五大工程”:(一)是农业创业培训工程;(二)是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工程;(三)是企业定向培训工程;(四)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五)是智慧农业推进工程。通过实施五大培训工程”,培养一批农业科研领军人才、农业技术推广骨干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农村生产型、经营型、技能型服务人才。


上一篇:远安打造“互联网+休闲农业”发展新模式

下一篇:宜昌开展农业科技“大比武”

Copyright @ 2019 宜昌生态农业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